杀害女童的11岁男孩矫正期延长3年,受害者父亲:村书记明确说过
“基于上述规定,一般实践中矫治以学期为单位,最短一个学期,最长3年,类似一个教育周期。”刘艳燕说道。
记者 | 王仲昀
2023年11月,湖北荆州公安县“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一案,最近有了新动向。
3月28日,湖北荆州市民热线就“湖北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回应“潮新闻”:“在3月22日给予回复,刑侦大队作出了以下回复:此案件涉及未成年隐私,暂不方便透露相关的信息;第二个,是矫正期限已延长3年。”
29日上午,《新民周刊》记者向受害女孩父亲镇先生就“延长3年”进行了求证。镇先生表示,“村书记(支书)明确和我说过,但是我没有收到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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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镇先生年仅4岁半的女儿被邻居家未满12周岁的男孩残忍杀害。
关于这起耸人听闻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详情,《新民周刊》在2024年1月进行过报道。《面对面对话“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父亲:妻子已在上海找到新工作,希望开始新生活》
这起案件被曝光后引起公众广泛讨论,一是由于镇先生所了解到的男孩犯案手段极端;二是男孩犯案时未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据刑法规定,当地警方最终撤销此案。
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加强综合司法保护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介绍,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2020年至2023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3万人,年均上升5.4%。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日前在基层调研时表示,要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