敛财超1776万!主动投案的“内鬼”刘立宪,当庭认罪悔罪


编辑丨余晖

9月1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受贿案。

刘立宪出生于1954年6月,今年70岁,毕业于吉林大学。

他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贪污贿赂检察厅副厅长、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检察技术局局长、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等职。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1998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立宪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局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76万余元。

刘立宪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