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性侵后,一个县城的“利剑护蕾”行动
李晓霞(化名)离家出走了。
她本来应和同龄人一样,坐在教室里读书。一年前的暑假,父亲李冬(化名)发现她被迫卖淫、被人强奸。当时,李晓霞才13周岁。
2024年5月,事发地湖南新化县法院查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共8名成年人、6名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李晓霞实施犯罪行为。另一主犯刘某某对李晓霞实施了引诱、奸淫,作案时17周岁。最终,犯罪分子均获刑,其中主犯刘某某数罪并罚获刑9年2个月,6名未成年人均判缓刑。
本案8名成年被告人中,有3名为公职人员,均系通过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近日,澎湃新闻从新化县权威人士处获悉,涉案的三名公职人员均被开除公职,其中一名系乡镇人大副主席,已被双开。
案发后,新化县城内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以及街道、乡道,都张贴了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警示标语。
自2024年1月起,新化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在全县开展为期一年的“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她现在连初中都没读完。”李冬说,他承认自己对女儿关心不够,让她有了错误认识。他希望女儿能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新化县一酒店门口循环播放警示标语。受访者提供图
县四部门联合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行为
李晓霞是家中长女,一直在父母身边长大,家里还有一个妹妹、弟弟。
李冬坦言,他在新化县做一些小生意,平常比较忙,孩子们主要是妻子吴敏照顾。但因家庭矛盾,他和吴敏在2022年10月分居了。此后,三个孩子才由他照顾生活、学习。
案发至今,李冬始终想不明白女儿为何会变成这样。李冬说,此前并未发现有异常行为。在上初中之前,李晓霞成绩比较好,还担任过班干部。
案件判决书透露了李晓霞的一丝心里想法。李晓霞在陈述证明时提到,她在学校读初一,在校初二学生罗某某等人邀请她出去玩时,她答应见面交往,并错误地认为男女之间交往有性的需求。另外,她的内心也希望结交一些高年级的学生获得保护。
采访过程中,街道广播突然响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李冬说,女儿的事情发生以后,每天早上8点以及下午5点后,县城里会播放此类广播。
在新化县城内,一些酒店门口会循环播放“谁性侵未成年人,谁就坐牢”“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构成犯罪”等警示标语;门口还摆着“公安部: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入住‘五必须’”警示标语,其中明确提出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相关信息以及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等。
一家连锁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2023年下半年,他们接辖区派出所通知要求,必须宣传此类信息。在房间内,他们也摆放了标牌,上面写着:“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明知或应当明知系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论处,轻者坐牢,重者死刑”等相关法律信息。
除县城外,乡镇街道以及乡间道路附近都可以看见立有警示标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最高可判死刑”“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构成强奸。”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4年1月24日,新化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发布一则“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称,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从2024年1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
这则通告第四条提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排查。
李冬说,案发后,当地公安曾告知他,针对本案中涉事的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他们已经作出了停业整顿、处罚的相关决定。
专家: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
案发后,在当地有关部门协调下,将李晓霞转学。但上了一学期后,李晓霞开始找借口不想上学。
李冬坦言,女儿李晓霞当时处于非常厌学的状态,据老师反映,李晓霞玩手机、打游戏。“我几乎天天往学校跑。”
勉强上学一年后,在今年暑假期间,李晓霞多次离家出走。最近一次是今年9月份,李冬完全无法联系上李晓霞,只好报警,向当地政法委有关领导反映此事。最后,通过手机定位,他和警察、班主任一行人前往江苏南京,将李晓霞带回家中。
回家不到十天,李晓霞再次离家出走。
自从这次离家出走后,李冬与李晓霞失去联系,他也没有报警。庆幸的是,李晓霞偶尔会与其妈妈吴敏联系,聊一下最近的生活,尚且可以知道李晓霞的状况。据了解,李晓霞现在一网友家中,依靠代打、陪练游戏获取收入。
李冬说,他很发愁李晓霞以后如何在社会生存。
澎湃新闻注意到,遭遇李晓霞类似情况的并不少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2023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万人,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3.5%。
2024年5月18日,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简称:“女童保护”)发布《“女童保护”2023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分析报告》,2023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202起,受害人数517人(在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未提及人数数量的按1人计,“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年龄最小的不到1岁。
2013年至2021年,“女童保护”统计的每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儿童被性侵的案例分别是125起、503起、340起、433起、378起、317起、301起、332起、223起(其中,2013—2017年统计案例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起为18岁以下儿童)。
“女童保护”发起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副总编辑孙雪梅告诉澎湃新闻,根据“女童保护”近几年的统计报告可以看出,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例比例上升。根据“女童保护”2023年的统计数据,202起案例中有56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有12起,在总案例中占比5.94%,与往年数据相比有较大增幅。在2023年本年度案例中,施害人年龄最小的仅9岁。
孙雪梅说,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尤其是重伤害、强奸等严重犯罪较为突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未成年人性侵犯罪者的犯罪成因以及惩戒救助措施和治理手段都是需要关注与研究的问题。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在今年6月份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未成年人受到性侵的案件在呈现一种新的、更加复杂的局面,比如现在整体来看,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的案件比例增大,通过网络实施的隔空猥亵案件明显增加。
佟丽华说,过去这些年来,国家在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政策改革方面,比如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少年审判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当下我们非常缺乏一个针对孩子咨询服务的平台,不能专业、有效、及时地提供服务。有时候孩子们在线上接触到一些不良信息,甚至是性引诱,也可能在线下受到伤害,并不愿意把相关的情况和父母老师讲,这就可能导致侵害继续发生,并且有遭受更大伤害的风险,犯罪分子也会逍遥法外,去伤害更多的人。这时候需要一个可信赖的第三方平台,对遭受侵害的女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告诉她这个行为的性质,以及下一步她自己应该注意的问题。
孙雪梅还指出,无论是城市儿童还是农村儿童,均有被性侵的风险。“女童保护”统计的2023年媒体报道的202起性侵儿童案例中,有134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这134起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72起,占比53.73%;发生在县城的45起,占比33.58%;发生在农村的17起,占比12.69%。这与往年数据趋势基本一致。这组数据反映的问题是,“城乡发现率”的不均。城市地区儿童比农村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及社会的监护。受人们观念认知、司法完善程度、媒介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更难进入到大众视野中。
“农村地区仍有大量留守儿童群体,他们缺乏家庭监护,学校及社区的自我保护教育及基础生理教育与城市也存在较大差距,很多孩子不了解如何分辨性侵害、不知如何应对。所以‘女童保护’在防性侵教育普及的过程中资源也会向偏远地区倾斜。”孙雪梅说。
孙雪梅建议,对于防治儿童被性侵工作需加强对家庭内部性侵害的监控和法律干预,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更完善的兜底保障制度。例如落实政府部门、检察院、妇联、共青团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社会服务机构对有潜在风险家庭的定期访问,提高社区对此类问题的敏感性和响应速度。同时,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儿童及其家庭的性教育和权利教育,确保儿童了解自身权利,知晓在遭遇侵害时的应对策略。
“推进儿童防性侵综合保护体系完善,提升社会观念和认知,是一项长久的工程,更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从政府到民间各个方面的协作努力。”孙雪梅说。